本市不增加空品維護區及加嚴排放標準 2018.10.08
*聯 絡 人 : 空氣及噪音管制科李昆達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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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新版空氣污染防制法公告實施執行,本市環保局局長賴煥紘再次重申,本市將配合環保署分階段實施柴油車管制,於111年12月31日前,本市柴油車管制措施將維持現行管制方式,也不會增加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加嚴排放標準。
在新法通過後,本市柴油車管制措施仍維持現行管制模式,原規劃三處柴油車空氣品質維護區並非新規劃用以約束不同車種(如:垃圾清運車、客運車及柴油車)行駛,而是輔導行駛車輛自112年1月1日起之法令實施及通行需求,先行自主到站檢測合格後領取柴油車自主管理標章之輔導措施,推動行駛車輛主動到站完成排煙檢測,只要符合出廠時的排放標準即可領取柴油車自主管理標章代替路邊攔檢稽查,主要目的協助自由順利通行。
環保局空噪科科長李昆達強調,本市以管制「高污染柴油車輛」為目標,而非「老舊柴油車輛」,透過車車取得「柴油車自主管理標章」,一方面可作為鑑別車輛排放污染情形及判定稽查攔檢與否,另一方面輔導通行基隆港區申請通行證、天外天焚化廠低污染車輛運行及海洋廣場客運車隊加入自主管理之指標,輔導車主平時做好自主管理,確認車輛無放黑煙情形,共同解決黑煙排放污染問題,若因故無法改善排煙情況時,再依據車輛期別搭配環保署不同獎勵補助政策,給予轉型汰舊換新或加裝濾煙器等,以減輕本市空污負擔,再次呼籲民眾,空氣品質維護需要全民共同面對與努力。